关于中小企业在实际经营中涉及到的财务的税务问题的相关知识。
1.公司设立的财务问题
关于注册资本:
-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金额不再有具体规定,对于何时缴纳也不做强制性规定
- 注册资本填多少,就意味着承担多少责任,“吹牛要纳税”
初始运营资金组合
A和B合资注册公司,注册资本和实际出资是500万,以后两人想拿回这些钱时,只有两种方法:
从公司借款
公司对两人分红
- 如果A和B从公司借款,根据(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改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也不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将为归还款项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0%
- 根据《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对超过一年又为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按规定征税
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借款当年年末,还是借款一年后,都必须归还款项归还,否则缴纳20%个人所得税
股债混投,即二人注册资本设定为100万,其余400万一债券形式投入到公司。这样日后两人想拿回资金时,只要不超过400万,即可由公司偿还
- 合法性风险
自然人股东将资金无偿借给自己投资的公司使用,合法;
若借贷时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则之后人民法院不支持讨要利息
- 所得税风险
无偿借资金给自己投资的公司使用,暂无所得税规定
- 增值税
此例中纳税主体是A和B,公司无须缴纳增值税
暂无规定要求A和B缴纳增值税
显然,当注册资本高低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时,债券股权混合投资对股东是最有利的
关于技术投资
- 可以单纯以技术入资设立公司
- 技术投资可以申请免增值税,按规定在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后即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免税优惠
股权如何分配
- 同股是否一定同权,这涉及到以下四项
- 持股比例
- 分红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剩余财产分配比例